長期以來大陸黑心商品的層出不窮,也造成民眾聽到「大陸製造」、Made in China就是一陣恐慌,民眾、媒體於是紛紛找尋、或教導大家如何分辨東西是不是產自中國大陸的方法,除了首看產地標示外,有些標示不清的商品,有媒體建議民眾可留意商品上的國際條碼的前三數,690、691或是692,即代表大陸製造之說。此一說為容易產生誤導,基於我們是GS1 國際條碼組織在台專責機構,特別在此提出說明,以協助民眾與廠商了解國際條碼與產品、產地的關係,進而保障自身消費權益。
表、GS1組織全球108個會員之國碼
國碼 | 國名 | 國碼 | 國名 | 國碼 | 國名 | 國碼 | 國名 |
00-13 | 美國、加拿大 | 520 | 希臘 | 629 | 阿拉伯 | 850 | 古巴 |
20-29 | 店內碼 | 528 | 黎巴嫩 | 64 | 芬蘭 | 858 | 斯洛伐克 |
30-37 | 法國 | 529 | 塞普路斯 | 690-695 | 中國大陸 | 859 | 捷克 |
380 | 保加利亞 | 531 | 馬其頓 | 700 | 挪威 | 860 | 塞爾維亞、蒙特內格羅 |
383 | 斯洛維尼亞 | 535 | 馬爾他 | 729 | 以色列 | 865 | 蒙古 |
385 | 克羅埃西亞 | 539 | 愛爾蘭 | 73 | 瑞典 | 867 | 北韓 |
387 | 波西尼亞、赫賽哥維亞 | 54 | 比利時、盧森堡 | 740 | 瓜地馬拉 | 869 | 土耳其 |
400-440 | 德國 | 560 | 葡萄牙 | 741 | 薩爾瓦多 | 87 | 荷蘭 |
45+49 | 日本 | 569 | 冰島 | 742 | 宏都拉斯 | 880 | 南韓 |
460-469 | 俄羅斯 | 57 | 丹麥 | 743 | 尼加拉瓜 | 884 | 柬埔寨 |
470 | 吉爾吉斯 | 590 | 波蘭 | 744 | 哥斯大黎加 | 885 | 泰國 |
471 | 中華民國 | 594 | 羅馬尼亞 | 745 | 巴拿馬 | 888 | 新加坡 |
474 | 愛沙尼亞 | 599 | 匈牙利 | 746 | 多明尼加共和國 | 890 | 印度 |
475 | 拉脫維亞 | 600-601 | 南非 | 750 | 墨西哥 | 893 | 越南 |
476 | 阿塞拜疆 | 608 | 巴林 | 759 | 委內瑞拉 | 899 | 印尼 |
477 | 立陶宛 | 609 | 摩里西斯 | 76 | 瑞士 | 90-91 | 奧地利 |
478 | 烏茲別克 | 611 | 摩洛哥 | 770 | 哥倫比亞 | 93 | 澳洲 |
479 | 斯里蘭卡 | 613 | 阿爾及利亞 | 773 | 烏拉圭 | 94 | 紐西蘭 |
480 | 菲律賓 | 616 | 肯亞 | 775 | 祕魯 | 955 | 馬來西亞 |
481 | 白俄羅斯 | 619 | 突尼西亞 | 777 | 波利維亞 | 958 | 澳門 |
482 | 烏克蘭 | 621 | 敘利亞 | 779 | 阿根廷 | 977 | ISSN期刊 |
484 | 摩爾多瓦 | 622 | 埃及 | 780 | 智利 | 978-979 | ISBN書碼 |
485 | 亞美尼亞 | 624 | 利比亞 | 784 | 巴拉圭 | 980 | 退款收據 |
486 | 喬治亞共和國 | 625 | 約旦 | 786 | 厄圭多爾 | 981-982 | 貨幣價值票券 |
487 | 哈薩克 | 626 | 伊朗 | 789-790 | 巴西 | 99 | 禮券 |
489 | 香港 | 627 | 科威特 | 80-83 | 義大利 | ||
50 | 英國 | 628 | 沙烏地阿拉伯 | 84 | 西班牙 |
國際條碼的申請與使用
一般商品申請使用國際條碼的對象,主要是以商品品牌的所有人,或是擁有產品規格決定權的公司或機構,依其公司所在地,向當地GS1 組織提出申請需求,在此一個申請條件中,並不考慮商品是產至何地或是由誰製造。企業加入會員組織之後,該公司就可取得GS1的公司前置碼,再自行編訂其產品號碼,此前置碼即屬此特定公司專用,不得出售、出租、轉讓或贈送給任何其他公司使用。在此原則下負責國際條碼的申請使用與編碼者就可能為以下幾種角色:
1. 製造商或是供應商由公司本身製造的商品、或是在海外製造,但是品牌仍是屬於此一製造商或供應商。
2. 進口商或是批發商商品是在海外製造,但品牌是屬於此進口商或批發商。或是商品經過進口商或批發商引進後,進行包裝外觀或內容的更改,或重新分裝或組合包裝。例如:更改商品外包裝或商品組合。
3. 零售商商品為OEM委外製造,但品牌是屬於此零售商。基於以上之原則,在中國大陸生產的商品,進口至台灣,其產品上的國際條碼,有可能經過台灣的廠商,或是經由第三國廠商的重新包裝處理,再轉入台灣,故其國際條碼標示,有可能經過各國之供應商、進口商、批發商、零售商向當地GS1 組織申請取得並印製在商品上,因此可能出現非產帝國碼的商品條碼,因此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不適合以國碼來辨識產地,必須從產品包裝上的註明來確認才是比較正確,而產品的原產地標示,目前已有法規公告明確要求必須標示清楚外,行政院衛生署也於日前公佈針對所有散裝食品在推動99年起,都要標示「品名」及「產地」政策,未來散裝食品未標示則將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
引用於http://www.gs1tw.org/twct/web/gs1_newshow01detail01.jsp?MID=NW200809003
單憑條碼來認產地是不準確的~ 最近在網路流傳"看條碼判斷製造國"
條碼前三碼是代表"登記國" 而非"生產國" 條碼的前三碼的確實代表國家代碼,不過是登記國而非生產國,例如一罐標榜日本進口的咖啡,國碼卻是471台灣,也就是台灣廠商使用日本原料 ;同理可證,台灣廠商使用大陸原料也會是471條碼,因此用條碼來判斷產地並不精準
商品條碼策進會主任鄭賢騏:「基本上這觀念是不對的,譬如說台商在大陸生產, 可是他是在台灣申請條碼,他申請的條碼還是471(台灣的),但是生產地是在中國大陸。」 各有不同代碼,但產地跟國家碼是兩回事。鄭賢騏:「任何一個國家,只要在那國家裡有註冊公司,就可以在當地申請(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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